医械企业注意!器审中心发布8项技术答疑,解决你的痛点

发布时间:2025-02-18   来源:

【问】我司欲对“一次性使用免缝闭合器”中的主要原材料塑料拉扣组件进行外观优化,增加拉扣组件中央的齿轮数量,比如从原先3格调节锁紧变为6格调节锁紧,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没有实质性变化,注册证和技术要求也没有任何变化,通过内部各项验证已确认不会影响产品的安全有效性,能否不走注册变更?

【答】按所述“拉扣组件进行外现优化,增加拉扣组件中央的齿轮数量,比如从原先3格调节锁紧变为6格调节锁紧”为产品设计发生变更,建议进行变更注册,如仍有疑问,建议预约当地审评中心的现场事前咨询。



【问】二类有源医疗器械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如果按照GB 4793.1-2007 进行注册,技术要求中还需要写GB 4793.9-2013吗,这个标准目前已经废止。

【答】技术要求中不需要写标准GB9706.9-2013



【问】血糖血压监测仪有血糖和血压模块。依据血糖仪注册导则:血糖模块可以执行GB 9706系列/执行GB 4793系列,依据血压计注册导则血压模块需执行GB 9706系列。那么,血糖血压监测仪是否可仅执行GB 9706系列?


【答】血糖血压监测仪执行GB9706系列标准。



【问】企业已获得“一次性XXX电子内窥镜”注册证,现在因进院需求以及参考江苏省电子泌尿系统内窥镜技术审评要点中对产品名称的举例说明,想变更产品名称为“一次性XXX电子内窥镜导管”,一定要提交同品种(和这个产品一样名称带导管)资料吗?关于检验报告和原先的注册资料需要重新注册变更过程更新提交吗?


 【答】如果产品未发生任何变化,仅产品名称变更,不需要提供注册检验报告及临床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供产品名称变更说明等资料。